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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标准判定难,音乐圈是否就成了“不法之地”?
人气:    发布时间:2019/3/8

文|美少女壮士


自从抖音、火山小视频、腾讯微视等各种短视频平台火了之后,便造就了很多网络红人,很多好听的歌曲与音乐创作人也被大众所发现,在这当中,具有独特嗓音和创作风格的民谣歌手花粥就是短视频这波风潮的受益者,她所演唱的《遥不可及的你》《盗将行》《妈妈我要出嫁》等歌曲深受很多民谣歌迷的喜爱,花粥也因此收获了很多乐迷,很多人甚至会专门去到她所演出的酒吧听她唱歌。


近日,花粥几年前的《妈妈我要出嫁》被曝出抄袭了俄罗斯“亚历山大罗夫红旗歌舞团”的同名歌曲的歌词中文翻译,并且由她授权的音乐平台上的词曲创作者都署名是花粥本人。据悉这首歌是一首前苏联的民谣,由歌曲《莫斯科郊外的晚上》的中文翻译者,中国著名音乐学家、翻译家薛范先生翻译而来。

 

昨日,花粥就抄袭一事发布致歉声明,表示自己在2019年没有签署任何公司,所有工作都是由自己及身边的朋友打理,称自己在打包上传平台时出现工作疏漏,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其所属公司也立即公开表示正在积极联系版权所有方及作者,同时已联系音乐平台对抄袭歌曲进行下架。

 

原创音乐作品涉及抄袭事件每年都会被曝出很多,不同的是很多涉及抄袭的大都是曲谱,因为音乐创作的特殊性,音乐圈不少创作者都曾被指责过抄袭行为,譬如靠《嘻唰唰》《化蝶飞》红遍大江南北的大张伟,几乎每次发歌都会被人指出抄袭,甚至被誉为“音乐才女”的蔡健雅、“乐坛才子”的王力宏、“音乐诗人”的李健等创作型歌手都有被相继曝出不同程度的抄袭事件。


去年5月,著名微博音乐人“耳帝”在公众号发布了一篇名为《15首有重大抄袭嫌疑的华语名曲》的文章,正文中还附带了一个长达十二分钟的歌曲片段对比视频,在网友惊吓之余豆瓣某讨论组又奉上了20首涉嫌抄袭的音乐,这些歌曲虽然风格上不太一样,但在曲谱节奏上均有不同程度的一致,而被抄袭的作品除了国外小众音乐外,甚至还包括国内知名歌曲、著名电影配乐、知名游戏插曲等。


但即使是涉嫌抄袭了,每次歌手或者公司给出的回应大体会有三种:第一种,相同的音乐创作是出于无意识,创作每一首歌时,就是那一瞬间的灵感一气呵成;第二种,不想说太多,就只用四个字“纯属巧合”来回应;第三种,只是“引用”而不是抄袭。而在回应之后大多都不了了之,为何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其实最主要的原因是,目前为止没有一条法律明确判定音乐抄袭的标准是什么。


之前网上有一种如何界定抄袭的解释,就是连续8小节音乐相似或是每个小节里有四分之三的音节相似便可判定为抄袭。可这个说法一直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款出处,这种情况不仅限于中国,全世界也一样。

 

我国对于“音乐抄袭”的判断原则借鉴了美国的“接触+实质性相似”原则。所谓“接触”原则,就是指除版权所有者外,其他人在公开场合引用、发表、公开表演以及通过其他途径接触到该作品,未与权所有者达成协议的行为都可被界定为抄袭。“实质性相似”就比较复杂了,因为音乐本身就是一种特殊性的创作,就像之前网上讨论抄袭界定的解释,可一般很少会有人蠢到把8小节原封不动的搬过来,简单点说只要风格和节拍稍微做一点调整,即使听上去很像,在法律上也构成不了抄袭。即便在经验丰富的美国法院,也不得不承认没有明确的标准判断两个作品之间是否存在实质相似性,法官对于真相的判断往往依赖于双方律师的证据和辩论。


一个有意思的案例是:作曲家约翰·凯奇的作品《4分33秒》,全场保持了4分33秒的沉默,一个音都没有地空了“一首歌”,最后钢琴家站起来谢幕,并表示自己演奏完了。而英国音乐家迈克·巴特2002年在他的摇滚乐队唱片中也加入了一分钟的沉默,此举被判处“侵权”还交了大额罚金。

 

音乐与其他艺术形式的抄袭相比,判定难度更大、标准更模糊,这或许是各种明目张胆的抄袭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


那怎样借鉴才不算抄袭呢?


其实很多歌手在创作上很喜欢借鉴古典音乐,一方面是致敬经典,另一方面是给自己的音乐锦上添花,而这个手法玩得最出名的要数周杰伦,他在歌曲《琴伤》中改编了两首著名的钢琴曲,乐曲开始引用老柴的《六月船歌》,中间插曲又加入了莫扎特的《土耳其进行曲》,而传唱度最广的《夜曲》也是改编自肖邦的《升c小调夜曲》,不得不承认,周杰伦真的是非常有音乐才华,这些歌曲既有原曲的格调又有自己的风格。还有SHE的《不想长大》也是改编自莫扎特的《第40号命运交响曲》第一章。刘若英和黄立行合唱的《分开旅行》,开头也采用了法国作曲家德利布的歌剧《拉克美》中的“花之二重唱”旋律。类似于这种借鉴其实非常多,年代久远的古典音乐很多都不容易触碰到抄袭问题,甚至像莫扎特的《第40交响曲》这种早已在世界知识产权公约《伯尔尼公约》的约定下属于公有素材,所以这就谈不上抄袭了。

 

对于创作者来说抄袭确实是件很可恶的事情,可能原作者本身创作出来后影响并没有那么大,经过第二次创作后却受到了追捧,这对于原创者来讲确实是件不公平的事情,我们不否认二次创作者本身也具备才华,不然歌曲也不会被大众所追捧,但倘若人人都如此,抄袭现象只会越来越严重,原创歌手维权也将越来越困难。


加之如今音乐市场的低迷,在十年前,一年能有很多传唱度很广的歌曲,如今一年能出一首已经不错。很多歌手都忙于赚钱捞金,很少有歌手愿意静下心来好好创作,而随着抄袭之风没有得到法律条款的约束,一些歌手对此也处于无所谓的态度,使得抄袭现象越来越严重。原创力的缺失也使得音乐市场竞争力越来越薄弱,如何拿出更多好的原创作品推动音乐市场向前发展,才是很多音乐人应该思考的问题。


*文章部分参考于 新京报、果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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