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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恶审判(短篇小说)
人气:    发布时间:2019/9/30

南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一起涉黑绑架、杀人团伙案,案犯共6人,公诉人在《起诉书》中指控主犯周令辉在去年10月伙同同案犯成立了一个所谓的劫富讨债公司,该公司的“业务”只有两项,一是代人讨债,二是劫富。


开庭了,审判长将法槌重重敲了一下,法庭突然寂静下来,人们将目光投向“以国家名义”的公诉人,公诉人是南江市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员李娜,这位女检察官虽然个子矮小、文弱有加,但宣读公诉词时却是先声夺人:“……周令辉等人是一个有组织有纲领的黑社会组织,虽然他们口头喊着惩治老赖、打击为富不仁,但最终目的是为了不劳而获,而且使用了一些极其残忍的手段谋财害命……”公诉人列举了团伙的8宗作案事实,出示了证人证物,当庭进行质证。受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成为主犯周令辉辩护律师的黄家耀一开始是不太愿意的,因为让自己为一个罪大恶极的魔鬼说话实在难于启齿,他虽有怨气,但没有办法推迟。在第一次会见时,周令辉的一些朋友通过各种渠道告诉他要尽量保命,只要不死就有办法,希望黄律师能够尽力。俗话说“未行军,先行粮”, 周令辉的朋友们给黄律师送了一个大红包,好几万元,但黄律师拒收了,他知道这样的黑恶案件是不会辩护出好结果的,再说自己也从来没有收红包的习惯。


会见周令辉之前,黄律师不像一些律师面对这样的辩护时马虎应付,而是认真阅读了《刑事起诉书》,翻阅了相关的案卷材料。黄律师发现这个无恶不作的黑恶团伙曾经令人闻声丧胆,尤其是他们与当地公安部门里的一些人存在警匪勾结关系,所以人们更是惧怕有加。通过认真阅卷,对照相关证据,黄律师认为8宗杀人致死案均有铁证,只是其中一宗将人装入铁笼铸上水泥投入江中的案件死不见尸,但也有同案人的证词,且对细节的供述也是一致。黄律师询问周令辉这一宗案件究竟是有还是无,周令辉含糊其词地说:“忘记了,应该是没有吧。”面对这样的回答,辩护人需要“以事实为依据”,于是黄律师告诉周令辉:“即使将这一宗辩护为证据不足,以疑罪从无,但余下的7宗杀人案还是逃脱不了极刑的结果,即使如此,作为辩护人的我还是会据理力争。”黄律师的回答让周令辉和他的亲朋很不满意,但指定辩护人选又不能随便更换。


“被告周令辉的辩护人,你对刚才公诉人指控的这宗放入铁笼铸上水泥的杀人案件有无异议?”审判长的发问让黄律师如梦初醒。


“有,有异议。这宗案件死不见尸,而且缺乏死者的明确身份证明。”


审判长将头转向公诉人询问:“公诉人如何辩解?”


“有,这一宗案件虽然死不见尸,但除了周令辉以外,其他同案犯都供认了,而且细节符合,应该认定。”


黄律师还是坚持自己的辩护意见,要求疑罪从无,希望审判长予以采纳。这宗涉黑案本来内定要从严从重从快的,经果黄律师的一再要求,法院最后只好以“证据不足”退查。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退查从检察院一直退到了公安机关。

 

案件退查后,那些认为法律援助只是走过场的律师们怨声四起,他们认为这类案件受理时间太久已够令人讨厌了,重新追查要占用时间,岂不时更加麻烦,可黃律师并不这样想,他认为人命关天,不能随便认定一宗缺乏证据的杀人案,虽然对于被告人来说多一宗少一宗都是死刑,但每一个案件都要找出证据。黃律师精采的当庭辩护让周令辉的亲朋对他刮目相看,他们再次给黄律师送来好处费,但黄律师仍然拒收了,他明白收了好处费就等于受贿,万万不可。


南江市公安局接到退查通知后感到问题重大,这宗案件指定重新追查的部分需要在南江里打捞死尸,这如大海捞针,时间过去了很久,打捞深埋河底的证据谈何容易?当初政法委的蓝副书记交代过,说这宗案件只要有同案的供认就OK,不必一查到底,反正一宗人命案是死,多一宗也只是一死。如今南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黄律师的意见退查,真是多此一举。无赖,南江市公安局只好请来打捞队协助打捞尸体。已是冬天,虽然没有雪飘之严寒,但南方霜雨微雪的气候也够受的。打捞队让潜水员下到河底,没有发现钢筋水泥死尸,却捞起了一具绑着石头的死尸,由于高度腐败已成为一具骷髅。骷髅经法医鉴定,正是一年前歌舞厅的失踪女子林小红,与周令辉案所说的受害人姓名相同。如今死已见尸,按说可以结案了,但女子的身份情况与周令辉同案所说的有些出入——死者身高160公分,而同案人所说的是150公分,最大的疑问是死者头骨没有骨折痕迹,并不像案犯所说的是头部中枪。通过查阅尸检报告,黄律师断定这起杀人案并不是这个涉黑团伙所为,但他们为什么要张冠李戴,他一时弄不明白。


第二次开庭时对尸体进行了质证,公诉人认为原来公安机关的审问确有指供之嫌,不过受害人是同一人,这一点没错,经过除了周令辉以外的所有被告人再次供述,死者的确是他们弄死的。看似已经断了的证据链又重新被人为接了起来,可黄律师依旧不服,他认为证据不足,通过对同案被告的发问,问题果然出来了,其中一位同案被告在回答黄律师发问时说漏了嘴:“一位公安同志说反正已有三四条人命了,主犯少不了死刑,多一宗少一宗是一样的,只要你们承认这宗也是周令辉要你们干的,你们就可以立功,就能够免予死刑。”听到这里,法庭哗然,公诉人大声说:“被告人,你要对自己的说法负法律责任。”温和的黄律师此时也正气骤发:“公诉人,请你不要威胁被告人,我觉得这宗杀人案有猫腻,为什么会有一位政法委副书记直接插手?而且说什么多一宗少一宗都是死的话?”公诉人无言,审判长没有制止黄律师的辩护。这宗死已见尸的杀人案让法院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审判长与两位审判员交头接语后宣布:“由于证据问题,再次休庭。”


再次休庭,同案辩护人都没有怨言,他们反而赞赏同行黄律师的细心和刚直不阿,大家都在等待这宗杀人案的揭晓。

 

公安机关接到第二次退查后不敢怠慢,马上派出侦察员前往死者生前工作的歌舞厅了解死者的一些情况。死者名叫林小红,湖南人,是三陪小姐,由于长得青春靓丽,坐台率很高,经常发生供不应求的情况,因为她的经常串台,引起了一些客人之间的矛盾,多次因此吵架。侦察员对这一现象很感兴趣,他们拿出周令辉等人的照片让小姐们辨认,几位小姐都说见过,顺便提到了政法委蓝副书记的外甥邱小鸿,说他经常带着一群兄弟前来,只点林小红坐台。一回林小红正在陪着一位客人,邱小鸿硬是要妈咪将林小红叫过来,可那位客人不愿意,后来起了纠纷,邱小鸿一行人将那个客人打得面青鼻肿。那个客人气不过,找到歌舞厅老板理论,老板一面陪不是一面无可奈何地说:邱先生的舅舅是政法委副书记,我们得罪不起。线索连上了政法委的蓝副书记,作为属下的侦察员们犯难了,他们只好向局长如实汇报。经过艰难抉择,案件分析会上大家都同意将邱小鸿列入嫌疑人,但碍于特殊关系,不知应该如何对他立案侦查。蓝副书记闻知案件查到了自己的外甥,批评主办人员说:“已经有了供述的案件还翻什么案,谁翻案处理谁。”为了应对蓝副书记的指示,公安局的洪局长与刑侦队的许队长亲自去了看守所,提审了除周令辉以外的其他同案,他们一致供述这宗案件是一位住监所检察科长的意思,那个科长说将这起杀人沉尸案认了,司法部门定会从轻处罚,他们说这样会害了周老大,那个科长说“他有钱,可以找人疏通,再说多一宗少一宗没多大关系”,这样他们才认了。听了同案人的一致供述,洪局长感到事情重大,意识到了司法腐败造成的执法不公,于是将笔录整理好,还特别将提审录像制成光盘送到了南江市纪委,纪检书记听了汇报后指示将此案暂时拖一拖。


几天后,市纪委将蓝副书记带走协助调查,作为司法部门领导,他知道事情已经败露,只好把事情经过向组织如实交代,原来邱小鸿正是蓝副书记的外甥,在市海关工作,外甥工作散漫,没少给他这舅舅惹麻烦,最大的麻烦就是在歌舞厅将三陪女林小红奸杀,之后绑了石头投入南江,就是重新追查发现的那起杀人案件。作为政法干部的蓝书记知到外甥罪虐深重,难逃死刑,于是收买了住监所的检察科长,搞了一个假案嫁祸于周令辉涉黑团伙,没想到这个秘密还是被细心的黄律师发现了。

 

第三次开庭分为上下场,审判厅座无虚席,人们对这宗谋杀案很感兴趣,南江市所有的新闻媒体都出动采访。法官宣布这宗奸杀沉尸案的另案审理在下半场进行,被告席上有3位被告人——邱小鸿和他的两个马仔,他们供述在一次死者拒绝三陪时合力将她强奸后勒死,用几块石头绑好后沉入江中。审判长讯问被告邱小鸿:“为什么说是周令辉害死被害人放入铁笼后铸上水泥沉入江底的?”


“那是我舅舅的意思,舅舅说说反正这起涉黑案多一宗少一宗都一样,说成是铸入水泥沉于江中,侦查部门就不会取证了。另外我们与周令辉平时也有过隙,此事也算是报复。”审判长继续问:“为什么他们会承认呢?”邱小鸿不知道该不该说出真相,因为说出以后会让舅舅和检察伯伯难逃干系,停顿了一会儿,他觉得此时先为自己着想,坦白从宽保住小命:“审判长,那是舅舅通过住监所的检察伯伯做了周令辉同案的工作的。”“具体如何做的?”审判长穷追不放。“告诉他们说周令辉已经认了,同案照此承认可以从宽处罚……”


邱小鸿的说法得到了周令辉同案犯的一致印证,事实已经真相大白,案犯分别被判处死刑与无期徒刑,原政法委蓝副书记、住监所检察科长也都被开除公职,移交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作者: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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