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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2019:“锦绣未央抄袭案”维权始末
人气:    发布时间:2019/5/10

源丨锦绣未央抄袭案助手  文丨青崖


我是锦绣未央案的中间人青崖。自2013年起,我带领志愿者团队整理证据、寻找维权方法,并最终争取到编剧们的支持,促成锦绣未央案的立案与推进。此次案件中,我作为中间人,代表被侵权作者签署了正式代理协议、组织志愿者协助律师准备诉讼材料及整理证据,并负责所有被侵权作者、编剧、律师之间的全部沟通协调,处理突发情况,确保整个事情能顺利展开。作为参与维权过程最久、最了解维权过程始末的人之一,我写下这六年的经历,权当做记录,希望能给后人一些可以参考的经验。


一、 前情简述


秦简,真名周静,2011年入驻潇湘书院写作。


2012年,其所著《重生之高门嫡女》被多人质疑严重抄袭。


2013年2月,其所著《锦绣未央》开始不断被人质疑有严重的抄袭行为。    


2013年7月至8月,网友在微博贴出大量《锦绣未央》的抄袭对比整理。秦简否认抄袭,污蔑网友寄匿名恐怖照片给她,甚至扬言要起诉对方。秦简的言论引起大规模争议,此事因此进一步发酵。


2013年8月26日,潇湘书院发布关于《锦绣未央》的处理声明,判定《锦绣未央》仅为借鉴,并处罚了公开指责秦简抄袭的三位作者。声明中的 “你敢保证你的作品里每一句话都是你首创的吗?你敢保证百度里绝对找不到和你任何一句话类似的内容吗?”引起轩然大波,轰动网文圈。


风波之中,周静(秦简)停更微博,转型为编剧的她似乎并不在意舆论声讨。8月,《锦绣未央》也在大家的抗议声中顺利卖出影视版权。


随后,蔓殊菲儿与追月逐花两位作者先后找到最初制作抄袭对比的我们,表达了为自己作品维权的决心,并希望我能成为中间人在作者间协调,推进此事发展。原作者的坚定决心是我们鼎力相助的最大动力,自那时起,我一直作为中间人与两位作者相互鼓励和交流,并带领志愿者们整理证据、不断寻找维权方法。 


然而,情况并不乐观。


第一,《锦绣未央》的影视化给了我们极大的压力。巨大利益在前,秦简身后有无数利益相关方在替她撑腰;我方只有两位作者和一群志愿者。庄羽诉郭敬明案,庄羽虽然最终胜诉,多年来却一直被对方的粉丝纠缠和辱骂。若起诉《锦绣未央》,到时必定面临强大的舆论压力,两位作者恐怕难以承受。


第二,提起诉讼后,胜算不明朗。《锦绣未央》是个极端案例,它的抄法是,在主线抄袭耽美小说《长歌天下》的情况下,大量复制其他小说中完整连续的情节。抄的书多了,每本书被抄字数所占《锦绣未央》总字数的比例稀释到一定程度,单个作者想起诉时便难以被判定为抄袭。


——想要从法律上判定《锦绣未央》抄袭,必须尝试联合起诉,争取法院的合并审理以增加胜算。


——而抄袭案的联合起诉,在著作权历史上是没有先例的。


但我们没有第二条路可选。


二、前期筹备过程


决定联合诉讼后,如何成功诉讼成为难题:此事牵涉多方,有多少作者愿意站出来?若能成功提起诉讼,胜算几何?多位原作者之间如何协调?涉及诉讼的律师费等资金如何凑足?谁来出?谁出多少?……光想象此事的操作,我们就觉得困难重重。纵然如此,我们还是决定迎难而上。


最初,蔓殊菲儿曾联系一些原作者想要一起维权,可惜应者寥寥。或许是觉得胜算太小,或许是因为打官司付出的时间精力与赔偿不成正比,这次作者号召的维权行动未能成功。


客观的困难横在眼前,我与蔓殊菲儿、追月逐花三人势单力薄,推进此事举步维艰。于是,我们只能一边整理《锦绣未央》的抄袭证据,一边积极寻找机会进行维权。期间我们有过各种各样的尝试,最终都遗憾地以失败告终。


直至2016年初,中国电影文学会副会长、著名编剧汪海林老师的微博引起了我的注意——常年关注编剧圈抄袭案件的他最近关注到网文圈的类似事件。此时《锦绣未央》已进入电视剧拍摄阶段,我们希望将此文严重的抄袭情况传递给尽可能多的业内人士。于是,我找到汪海林老师反映此事,汪海林老师在看过我们出示的对比证据后,对秦简抄袭书目之多、抄袭程度之恶劣表示非常震惊。


汪老师在得知我们的维权困境后,向我们表示愿意尽自己所能帮助我们,可以替有起诉意愿的、但经济上有困难的作者承担律师费用,并帮我们联系一个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律师。著作权案件维权困难,若能请到一位好律师,将增加不少胜算,这是我们迫切需要的。我们万分感动,诉讼之事眼看重燃希望。


涉及多人的联合诉讼,资金的协调与分配是个难点;再者,雪中送炭本就难能可贵,我不希望汪老师因帮助我们而有金钱上的损失。于是我向汪老师提议,前期的律师费和诉讼费能否由他先行垫付,这笔钱将在官司结束后从作者们所有的赔偿款中优先扣除返还给他,汪老师同意了。


接下来,志愿者们兵分两路。一部分志愿者们集中整理《锦绣未央》全文共270万字的抄袭证据;另一部分志愿者们负责寻找所有被秦简抄袭的原作者们,讲明此案中作者无需花费任何资金、无需自己整理证据,只需签字授权及在每个流程进行确认,并询问他们的维权意愿。


我们拜托反抄袭吧、言情小说抄袭举报处、挂网文界极品、cj的孩子推文组等微博账号去找、拜托作者朋友们去找、一个个QQ群去找被侵权的作者……


为了不打草惊蛇,增加诉讼的困难程度,所有事情都在私下悄悄进行着。我们对每个作者都事先做了功课,小心绕开了与秦简及其合作方有交集的作者。与上百位作者联系后,最终有二十三位作者表示有维权的意愿。他们是:


追月逐花  蔓殊菲儿  楚云暮  箫楼  朵朵舞

希行  御井烹香  一个女人  意千重  紫舞玥鸢

维和粽子  爱爬树的鱼  府天  莲静竹衣  弱颜

石头与水 (其中7位作者选择匿名)


2016年4月27日,我前往北京与汪海林老师、张洪波老师(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及著名编剧余飞老师(中国电影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电视剧编剧工作委员会副秘书长)见面商议。张洪波老师从事著作权相关工作,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维权建议。余飞老师常年关注著作权领域相关问题且帮助同行进行维权,得知此事后主动前来相助。


我向他们展示了目前整理出的《锦绣未央》抄袭情况,大家纷纷震惊于秦简赤裸裸的抄袭行为。商议后,大家决定由汪海林老师来寻找合适的代理律师,相关费用由汪海林、余飞两位老师牵头众筹垫付,我则继续负责整理证据和协调作者。


2016年5月,汪海林老师将王军律师(琼瑶诉于正案琼瑶代理律师)介绍给我们。他看了我们整理出的资料,并提供给我们一些法律技术上的建议。可惜此案极为花费时间精力,王军律师短时间内没有时间代理;且联合诉讼的律师费以个案计数,我们承担不起高昂的总律师费。最后我们遗憾地没有与王军律师合作,尽管如此,我们依然对王军律师给予的帮助表示十分感谢。


2016年7月4日,篇幅长达270万字的 《锦绣未央》的全部抄袭情况终于初步整理完毕。我们有了更加完整、更详细的资料,并以此为依据继续寻找有维权意愿的作者。


2016年8月底,汪海林老师将九英律师事务所的任红蕾律师和中闻律师事务所的王国华律师介绍给我们。王国华律师曾代理过作家维权联盟诉苹果公司案等案件,在联合诉讼案件的运行模式方面经验丰富。两位律师看过此案相关材料后决定以极低的公益价代理此案,与他们付出的时间精力成本相比,本案律师费几乎只是象征性收费。


2016年9月9日,汪海林老师以公益价聘请王国华律师牵头,邀请中闻律师事务所和九英律师事务所的五位律师组成律师团,后期因为案件工作量极大,人手不够,律师团成员不断增加新成员。17年2月加入中永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后,律师团成员共有16名。 他们是:


律师团负责人:


王国华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律师团其他成员:


王维维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肖琼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李海侠律师,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任红蕾律师,北京九英律师事务所;

詹文君律师,北京九英律师事务所;

杨万波律师,北京九英律师事务所;

王韵律师,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

刘丹丹律师,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

律师助理:孙鹏、霍雨佳、唐冉冉、杨东岐、吴丹、张奇、陈雪娇。

 

2016年9月,王国华律师团队迅速开始工作,发出了代理协议。根据作者的意愿和起诉的胜算,我们与作者进行沟通,双向选择下,最终有9名作者决定签署相关代理协议。11月后,又新增2名作者,共计11位作者参与此次联合维权。他们及其维权作品是:


(以加入先后为序)


追月逐花《身历六帝宠不衰》

蔓殊菲儿《胭脂泪妆》

楚云暮《一世为臣》

箫楼《流水迢迢》

御井烹香《庶女生存手册》

希行《重生之药香》

朵朵舞《一斛珠》

意千重《世婚》

一个女人《斗锦堂》

紫舞玥鸢《啸剑指江山》

维和粽子《公子无耻》


2017年2月,温瑞安前辈加入起诉《锦绣未央》,由中闻律师事务所王国华律师与中永律师事务所王韵律师代理此案,涉及作品为《温柔一刀》《寂寞高手》《逆水寒》《剑气长江》《神州奇侠》。


2016年10月9日,王国华律师等律师团成员、汪海林、余飞老师与我在北京再次见面,确定了最终的维权模式并写入协议:


由王国华律师带领律师团统筹全局,负责整个案子的诉讼过程。由我作为中间人,统一协调所有被侵权作者,并组织志愿者协助律师们准备诉讼材料及整理证据。官司所花费的律师费、诉讼费由第三方的汪海林、余飞两位老师牵头众筹支付,并进行统一的调配。官司结束后,作者们的总赔偿额将优先扣除前期垫付资金后由律所进行分配。


作者在整个诉讼过程中不需要花费任何资金,且无需自行整理证据,只需要签字授权及在每个流程进行确认。考虑到作者的难处,我们已经最大程度上降低了作者为此付出的时间、精力、物力、人力、财力等维权成本!


落实相关细节后,我代表被侵权作者签署了正式代理协议。

 

三、进入正式准备期


2016年10月9日,代理协议签署完毕。


此时,距离《锦绣未央》电视剧的开播还有1个月,锦绣未央相关话题下,关于抄袭的讨论已全部被清空(或屏蔽)。我们无力阻止电视剧的拍摄和播出,但希望通过诉讼让更多人知道《锦绣未央》原著严重的剽窃行为。


2016年10月,接下来的时间里,作者们开始准备诉讼相关的证明材料。


2016年10月17日,汪海林老师与余飞老师众筹了第一次律师费用,共计96500元,超出了目标所需的9万元律师费。


2016年10月28日,律师对秦简(周静)的《锦绣未央》进行了公证,由于众筹费用的余额不足以支付公证费,此次公证费由蔓殊菲儿、追月逐花两位作者承担。公证处体谅作者们维权的艰难不易,公证费也仅为象征性收费。


2016年11月8日,王国华律师团队向秦简(周静)及其他被告发送律师函。后秦简律师联系王国华律师,提出庭前和解。律师团向对方提出电子书下架、实体书停售、承诺不再抄袭原告、公开道歉、赔偿相关损失这五点要求,对方未再回复,也未采取任何行动上的措施作为对律师团的回应,故双方最终未达成和解。


2016年11月11日,由克顿影视出品的《锦绣未央》电视剧正式在各大卫视和平台上播出,几千张公开流传的涉嫌抄袭对比、网友们多年来频繁的抵制和抗议、汪海林老师等业内人士的提醒……终究对小说影视化进程没有产生任何影响。


2016年11月16日,余飞老师在微博上首次公开多名作者联合诉讼一事。当时,判定《锦绣未央》仅为借鉴的潇湘书院正趁着电视剧热播将其放在网站首页大封推荐。


2016年11月18日,我们最后通过晋江文学城找到了紫舞玥鸢和维和粽子两位作者加入维权阵营。在后续的证据整理过程中,晋江文学城的工作人员也给予了我们力所能及的帮助,我们对此表示十分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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